一 113學年度一學期 繳費、收退費辦法
1. 本園學制分上、下學期,學期起屹日期請參閱每學期行事曆。
2. 於每月最後一個星期五發下個月的繳費單,家長收到繳費單後,請於當月五日前依您最方便的方式繳納。
3. 幼兒因故無法就讀而離園,其已繳交註冊學費退費辦法依「屏東縣政府公佈之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辦法」辦理。
二 113學年度第一學期 請假退費辦法
1. 幼兒因病或特殊事故,未能來園上課,請事先通知老師,以免園方擔心。
2. 請假幼生請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,其已繳月費退費辦法依「屏東縣政府公佈之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辦法」辦理。
(1)幼兒請假日數連續達五日(不含例假日)以上者,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還點心費、午餐費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。
(2)因法定傳染病、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日數連續達五日(含例假日)以上者,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還點心費、午餐費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。
(3)國定假日、農曆春節連續達七日(含例假日)以上,按停課日數比例退還點心費、午餐費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。如已辦理補課之彈性放假日則不予退費。